我省出台办法深化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

    编辑:来源:发布时间:2024-04-08 04:31:40点击:

      近日,省委老干部局印发《山西省离退休干部“六好”示范党支部(总支)评选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推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创新发展,提升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凝聚力。2021年以来,我省积极引导各级离退休干部基层党组织不断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截至2023年底全省60%以上离退休干部基层党组织经本单位党组织考评达到“示范”标准。办法指出,我省将利用三年时间,每年从已经达到“示范”标准的基层党组织中推荐评选出50个“六好”示范党支部(总支)进行命名挂牌,以进一步提升离退休干部基层党组织示范创建水平。

      据了解,省委老干部局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总结了近年来我省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和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在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中的新经验和好做法,充分吸收借鉴了其他省(市、区)的成功经验,制定了符合我省工作实际的评选管理标准和工作流程,是加强离退休干部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基本权益、引导广大老同志积极参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该办法围绕“组织设置好、班子建设好、党员队伍好、学习活动好、作用发挥好、制度坚持好”的标准,对“六好”示范党支部(总支)的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和部署,确保创建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进行。

      在全省开展的“六好”示范党支部(总支)创建工作,坚持高标准谋划,注重激发内生动力,鼓励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和离退休干部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打造特色品牌。明确了各级党委领导责任,强化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履责意识。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力戒形式主义,坚决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要求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和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要通过召开现场会、推进会、实地观摩、交流研讨等方式,不断总结创建经验、分析差距不足,推动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创建考评实行动态管理,启动新一轮评选时,对已授牌的“六好”示范党支部(总支)进行复核,复核中发现存在党员不遵守政治纪律、违纪违法、意识形态领域负面影响和党组织未按期换届、工作保障不到位等情况的,予以通报并撤销资格。同时,注重典型选树,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创建工作进展和成效,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